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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监管准备好了吗?
来源:四川新闻网奚旭初 发布时间:2014-03-11 点击率:30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完成大修后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对消费者而言,新《消法》的主要亮点,是举证责任倒置、“7天后悔权”、“个人信息权”、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公益诉讼”职责等。(3月10日《解放日报》)

  一部《消法》,牵动的不仅是消费者的心,作为一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与厂商、监管部门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比20年前的老版本,新《消法》的调整力度相当大,随着新型消费方式的产生而衍生出的诸如网络购物退货、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等社会和民众广泛关注的问题,都被纳入了新《消法》的调整范围。新《消法》的施行,将对现有的消费模式和理念产生深远影响,甚至可能促使整个社会现有的消费结构发生改变。

  再过几天,新《消法》这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利器”就将正式运转,各界翘首以盼。新《消法》的施行,极可能带来消费投诉的上升、处理难度的增强与工作压力的加大。贯彻落实新《消法》,尤其是依法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经营者侵权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主战场”。需要工商等部门查处的行为,新《消法》至少增加了四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的;在被责令执行的情况下,拒绝或拖延停售、召回、销毁缺陷商品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面对新情况、新变化、新任务,市场监管部门准备好了吗?

  这一问并非多余。一直以来,监管部门“没准备好”的情形屡有所见。以最近的一个例子来说:上个月最高法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违反法律规定,但许多商家仍坚持相关霸王条款。商家无视叫停,监管部门脱不了干系。我们不缺法律,缺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违法商家不怕法律,是因为法律不可怕——纸上谈兵的法律,他们会怕吗?让商家敬畏的法律是有腿的,会从纸上走下来,会走进市场的角角落落,会追着违法行为不放,会追得无良商家走投无路,而法律的双腿,要靠监管者给装上去。新《消法》的实施,既像一声呼唤,追问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做好了准备?也是竖起了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监管者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