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登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6号),指出芦山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将用3年花费860亿元。( 2013-07-15中国政府网)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抓紧了解灾情,把抢救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救援受灾群众,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同时要加强地震监测,切实防范余震带来的次生灾害,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四川省发改委按照李克强总理“一边全力抢救生命,一边准备灾后重建,及时重建家园”的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迅速召开了“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启动会。日前《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已由国务院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执行。该规划分为九章31节对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全面规划,是指导芦山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性文件。
笔者认为,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灾区的长远发展,“4.20”芦山地震灾区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共同把“4.20”芦山地震灾区建设成为生活更富裕、生态更优美、生产更现代、城乡更协调、社会更和谐的幸福美丽新家园。正因如此,规划明确了重建指导思想、重建原则和重建目标等内容。当前,四川“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该如何用好国家重建政策,笔者建议:
一要严格遵循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重建指导思想,充分借鉴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着力加快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着力加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强化支撑保障能力;着力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重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新家园。
二要严格遵循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安全第一、创新机制的重建原则,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实现户户安居有业、民生保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文明进步、同步奔康致富的目标要求,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要充分利用国家在财政、税费、金融、土地、产业、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对地震灾多的政策支持,在建立健全和落实规划实施机制的同时,加大对灾后重建的全程监督,尤其是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既要对恢复重建资金和重要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确保重建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又要全程参与对重建资金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档案登记制度,及时公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总之,唯有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对地震灾区的重建政策,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将地震灾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居住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相融、传统文化和地方风貌鲜明、宜居宜游的震后美丽新农村,把地震灾区重建梦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