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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不需要那么多特权
来源:四川新闻网前溪 (教师) 发布时间:2015-02-13 点击率:348
  《杭州市道德模范关心关爱制度若干规定(暂行)》正式实施,这是国内省会城市出台的首个道德模范关心关爱政策。若干规定明确,对市级道德模范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给予一定的政治和物质生活方面待遇。若干规定具体分4个部分,共25条,不仅保障市级道德模范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而且对道德模范在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待都作了相关规定。(2月12日《京华时报》)

  成为“道德模范”,其实是很难的,如果不是做出了特别的事迹是很难评上的,只要看看“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最美爸爸”黄小荣就清楚了。对“道德模范”进行“关爱”,并从制度上给予保障,很有必要,说实在的,成为“道德模范”,在个人方面多多少少会有些困难,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能够让“道德模范”生活得更幸福,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要给予太多的“特权”,却是需要商榷的。无妨问一下“道德模范”,他们需要这么多“特权”吗?

  可以说,成为“道德模范”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最重要的是,那些“道德模范”的主观原因并不是想成为“道德模范”,他们所做的好事,可能是习惯使然,也可能是只是想做个好人。可是一旦成为“道德模范”,立马就充分发挥出“马太效应”,拥有了许多本不应该拥有的东西,这对于其他同样做好事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不是每一个做了好事的人,都能够有机会成为“道德模范”,毕竟这是极少数,可做好事的人却是很多,区别的只是一个有机会成为“道德模范”,而另外的人没有机会。因此,也不能将成为“道德模范”当作利益“分水岭”。

  如何涌现更多的“道德模范”?显然不能靠奖励,不是说奖励得越多,越能够涌现出“道德模范”,而是多宣扬他们的事迹,并且能够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学习“道德模范”并不是那么难,可现在却给予了“道德模范”太多的“特权”,这是对“道德模范”的最大“误会”和“伤害”,误导别人以为“道德模范”就是为了这些“特权”。这不仅不能宣扬“道德模范”,反而会使“道德模范”脱离群众。

  “道德模范”也会变坏的,毕竟人是会变的,一个拿了太多利益的“道德模范”如果有一天变成了坏人,又该如何呢?把“道德模范”当作普通人,我们可以给予一些关爱,但却不能太多,更不能给予“特权”,那是对“道德模范”的“侮辱”。给予“特权”时,请先问一问“道德模范”,他们需要这些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