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房管局本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但在洛阳新安县,当地房管局“赤膊上阵”搞起了房地产开发,一局之长摇身一变成了坐拥千万的地产公司老总。面对记者采访,新安县房管局李现通表示,之所以成立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是为了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5月8日《新华网》)
房管局司职房地产行业管理,充当的是把关者和裁判员的角色,以便于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行为,故而需要其脱离利益关联,才能做到客观公正一碗水端平。若裁判员亲自上阵充当运动员,属于典型的政企不分,在利益追逐之下,显然会破坏市场秩序,让公平竞争变得荡然无存。
众多事实已然证明了政企不分的危害性,也正是因为如此,成熟的市场是无法容易这样的体制性怪胎。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提出了“政企分开”的目标,以便厘清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责,政府重在改善环境,企业重在发展经济,两者互不干涉和影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行政改革的决定,也旨在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以便于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激活市场活力。
然而时至当下,依然还有房管局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并将“靠山吃山”的行业规则上演到极致,究其原因,还在于政企不分之下,公权力从市场中与民争利。表面上的原因在于,由于房管局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公共财政没有实现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的保障,只出政策不出钱,导致其权力过界甚至权力滥用。也正是因为如此,房管局长才有了“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的底气。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很多地方电视台的虚假药品广告泛滥成灾,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部门多次执法无以解决问题,因为“生存需要”和“稳定需要”使其投鼠忌器。其他如执法为利的情况更是常见,之前河南一位环保局长透露,“县环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为自收自支人员。他们吃什么?只能吃‘排污费’。”前些年,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现在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从收费罚款中出。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其他如治理公路三乱中的乱罚款,乱处罚和乱收费,导致越治越乱。诸多事实证明,一旦把关者成为经济人,势必导致防线的退缩,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最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整个行业生态会急剧恶化,社会秩序被彻底破坏。要改变就要改革,约束权力首先是明确权力边界,一方面要对政企不分的行为坚决清理,对政府部门直接创办的企业该关的要关,该转的要转,并彻底砍断利益链条;另一方面,公共财政要对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兜底保障,对其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要预算到位,从根本上遏制其逐利的冲动。只有堵疏结合,才能实现标本之治。
政策性把权力机构推向市场,是典型的体制之恶。管理者如果连自己都不能做到身份独立,又凭什么去公正管理?政企不分是公共治理的大忌,也是法治建设的最大障碍。房管局搞房地产开发是只解剖现实问题的麻雀,举一反三的统盘之治才符合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