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清明节,各地纷纷发出通知要求严管公务用车,安徽等地还因为有人在祭扫时公车私用而被处分。然而,记者近日在全国多地进行蹲点调查,发现虽有禁令严控,但不少地方依然有人开着公车“顶风作案”,甚至以更隐蔽的方式躲避公众监督的视线。(京华时报,4月3日)
随着对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公车私用的情形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情势仍不容乐观,从现实情况来看,禁绝公车私用行为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关部门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清明节临近,一些人仍旧开着公车扫墓,如此悍然“顶风作案”,不仅挑战公众对公车私用的容忍度,同时是对相关部门查处公车私用活动的巨大考验。
虽说前段时间曾查处了一些公车私用行为,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分,但这显然并未对“公车私用”形成持续有效的强大震慑力。一些公车私用者更加注意运用策略规避监督,比如车主假冒是司机,或者拿出军队的牌子唬人,对记者监督也非常警惕,时刻提防记者拍照;同时,公车私用的方式更加灵活多变,将领导送来后车开走,领导需要时再来接,如此“闪现”更加大的社会监督的难度。“公车私用”更难以捉摸,给规制公车私用提出了新的考验。
清明节是传统节日,扫墓祭祖是传统农耕社会慎终追远的文化遗存。清明祭祖当然无可厚非,但开着公家的车,给自己家的先人扫墓,何来“清明”?明显是损公肥私,是公共权力出轨的表现,对于公共部门形象和公信力有很大负面影响。对于公车私用,民间无不深恶痛绝,有关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措施予以规制,然而总是禁而未绝,何故?对于公务用车使用事项,《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也对此做出要求,可为何公车扫墓等公车私用行为仍旧敢于“顶风作案”,其底气何来?
一般而言,道德自律、社会监督和制度约束是规制公车私用的三个主要途径。道德自律着眼于公务人员的内心软约束,没有硬性强制力,容易受到现实利益诱惑而使得道德长堤“溃坝”;社会监督寄望于民间社会跟拍和媒体舆论批评效果有限,且在某种程度上被边缘化,面对公共部门背后强大公权力,社会监督更加显得力不从心,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广州区伯、“微博拍军车”以及媒体披露公车私用等社会监督的尴尬处境;从制度约束来看,现行《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办法》的规定过于宽泛,缺乏具体化操作,个别公职人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对公车私用者的处分过于轻柔,公车私用者付出的代价过低,这些或许都助长了公车私用敢于“顶风作案”的底气。
治理公车私用,需要多管管齐下。既要加强道德自律,又要加强社会监督,更要强化制度约束,给利用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外出就餐、私人旅游、清明扫墓和年节走访等诸多“公车私用行为”戴上笼头,并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公车的配备进行源头预算约束,对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督,包括GPS车辆定位、统一挂“公车牌照”,并从政绩考核、职位升迁等方面对公车私用者进行联动规制,将治理公车私用纳入公共部门的日常活动中,健全道德自律、社会监督和制度约束“三位一体”的公车私用防控体系,净化公车私用的社会土壤,将公车私用关进坚固的“制度笼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澄明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