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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第一落选”无需大惊小怪
来源:四川新闻网吴玲 发布时间:2013-09-29 点击率:300

  近日,一考生在网上举报称自己在参加湖南省双峰县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时,在总分第一、无人竞争的情况下,被组织部公然要求放弃并称“随你去告”,引起网民关注。(9月27日《新京报》)

  组织部对“公考第一”考生要求放弃并称“随你去告”,其实这正是底气足的表现。公开选拔考试总分第一,但不代表第一就能入选,就必须入选。公开选拔干部,分数只是其中之一的参考值,而不是绝对值。考生资格审核没通过的原因是,其提供的证明与档案中的记载和事实不相符,不符合职位公开选拔的资格和条件。这是严格把关的结果。

  任何一名考生,考试成绩再好也必须按照招考的规定要求,这是原则问题,必须较真。原则面前就是要底气足,不符合招考的条件坚决能录取丝毫不能含糊。招考简章明确规定“有四年工作经验”,而该考生档案记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没有4年的科员工作经历。那么就不具备招考的条件,不符合职位公开选拔的资格和条件就不能录取。要求放弃,是按规定办事,并不是与该同志过不去,而是认真把关必然。

  对于“公考第一落选”这是正常现象,无需大惊小怪。当然考生和公众有质疑的权利,组织部门也有解释回应的权利和义务,为公众公开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随你去告”,就是旗帜鲜明表明的态度,这种态度是建立在实事求是之上,只要经得起事实的推敲也就无可厚非。当然考生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自我维权,但是必须要拿出过硬的事实依据。只要组织部门没有“萝卜招聘”的猫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的监督,经得起检验,“公考第一落选”就是一种十分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