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述评 / 详情
民营企业薪情差:放减负之水 养增薪之鱼
来源:四川新闻网奚旭初 发布时间:2013-11-06 点击率:342

  《证券日报》算了一笔帐:报社某员工月薪一万元,如给这位职工多应发100元,五险一金项下报社须多上交43.5元。而该员工多到手100元,按10.2%的税率扣除个人缴纳五险一金之后,按20%的税率上缴个税,两项合计28元。43.5元加28元,政府部门以不同税费方式收走了71.5元。(11月5日《《证券日报》)

  能月入万元的员工也许不多,但这个例子的普遍意义,其实是反映出企业给员工加工资确实不易。因为增薪不仅要给员工钱,而且还要给国家钱。企业给员工加100元工资,其实是拿出了143.5元。《证券日报》这个情形,在其它企业亦然如此。而对于面广量大的民营中小企业,给员工加工资确实存在一个力不从心的现象。

  且看江苏的例子。该省2012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工资统计公报显示,城镇私营与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2069元、50639元,相差近一倍。根据大多数低于平均数的概率,民企这个平均年薪,对于民企大多数员工而言,其实也是高不可及,因此民企大多数员工的真实薪情也不难想见。尽管2013年被称为“最难就业年”,但民企依然被大学生们“嫌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大学生在择业方向上如此排序,一个主要因素是民企薪情差。

  民企薪情差,不能简单地归为资本强势,劳动力弱势;更不能简单地归为“老板黑心”。事实上,许多劳动密集型的低端制造业,产品附加值本来就小,利润薄,税负重。中小企业需要缴纳的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有二十多种。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加在一起,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税费高成为困扰中小民企的头号难题,过重的税费负担,削弱了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为企业员工加薪的意愿。税负如此,增薪的空间还有多大?

  十八大提出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目标,同时强调“收入分配差距缩小”。倍增不只是平均数的倍增,不是“被增长”的倍增,而更是向中低收入者倾斜的倍增。民企集中了大多数的城镇中低收入者,而如果不能让民企的薪情好起来,那么就会影响到倍增和收入差距的缩小。民企薪情差具有多重涵义,它给我们提供的是一个观测和评估社会现状的座标,或者换言之,是对加快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加快改善市场环境,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的深沉呼唤。放减负之水养增薪之鱼,是多赢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