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县政府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制定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及其扶持奖励办法,鼓励、引导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依法流转等多种形式,扩大生产规模,培育更多的种植大户,并引导扶持成立家庭农场。
二是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分散农户按照产业链、产品和品牌组建专业合作社,兴办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扩大产销对接。指导规范运作,严格建章建制,认真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落实好财务制度和分配制度,严格核算经营成本,让社员满意、社会认可。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销售标准化、一体化,积极拓宽业务范围,逐渐从原有的生产型业务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使社员分享到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通过利益驱动,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一是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积极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它们对农业产业化的带动能力。二是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遏制粮地“非粮化”、农地“非农化”现象。同时,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对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突出政策引导,重点在融资借贷、税费减免、项目资金提供和管理等方面下工夫,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营造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县有农业龙头企业18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9家,县级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0个,其中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规范化合作社15家;家庭农场1家;专业大户3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加速了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农民收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入社的农民8100户,人均收入比未入社农户增加5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