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官员近日在公开场合透露,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北京石油交易所分析师白冰认为,消费税下移是一个“双赢”的效果,企业或抛开消费税包袱,炼油企业将迎利好,同时消费者支出费用甚至会有小幅的下降。
消费税转向“价外征收”
据悉,这是自2009年1月1日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成品油消费税再一次传出改革的消息。
而本次讨论的重点仍是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也就是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最终销售环节,实现价税分离。
重庆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税制改革下移到零售、消费环节是国际上大趋势,“目前还在研讨中,我个人认为今年应该出不来。”
“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应该对消费者本身没多少影响。”上述人士还表示,过去是在炼油厂就已经征收了消费税,比如外边挂牌的整体油价是每升8元,大概有1元的税,现在只是把这1元的税下移到消费环节了。
不过,白冰也指出,从消费税征收范围来看,与其他征税商品相比,成品油的消费领域及消费方式的多样化,也注定了其改革面临的困难极大。
两大集团成最大赢家
事实上,对于成品油消费税,在2009年税费改革初期,就曾讨论过征收环节的问题。目前是由两大集团为主的生产企业在出厂环节代交。
今年上半年我国汽油、柴油的产量分别是3758万吨和7647万吨。如果全部销售出去,国内所有炼厂要替消费者代交总计1260亿元左右的消费税。而该部分费用极大的占用了企业生产环节的资金。
另外,由于当前消费税是价内税,在企业折算增值税时,存在重复计征的现象。仍以今年上半年为例,按13%的增值税计算,石油公司半年“多”缴增值税163亿元,全年料超过300亿元。
同时,当前成品油的终端售价包涵0.8-1元/升的消费税,间接推高了国内油价偏高的局面。而高油价则是舆论质疑两大集团暴利的重点,所以两大集团非常愿意抛开替消费者代缴的巨额消费税这一包袱,以适当缓和近年来的舆论压力。
因此消费税改革若真正实现价税分离,最大的受益方,应该是以两大集团为首的生产单位。
若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消费者对油价的支出费用甚至会有小幅的下降。
以汽油消费税1元/升的价内征收为例,经过增值税、城建税等层层的加税后,折算下来汽油方面实际承担的税负大约在1.029元/升左右。如果改成价外征收,每升汽油则会有0.03元/升左右的微小降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