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科教头条 图片新闻 今日要闻 热点述评
政策法规 专家解读
高层论述 高端访谈
科教动态 科教专题 科技金融 科幻图片
科技成果 技术转移 技术合同 技能培训
专利申请 专利保护 专利实施
产业项目 项目申报 申报指南
协会会员 会员风采
协会概况 组织机构 服务项目 协会动态 入会申请
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
专利保护
专利实施
今日要闻    
十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境外机
铸强新时代工业脊梁 ——四
2024高等教育与就业发展论
黄强在电子科技大学调研人
黄强在成都部分企业调研人
黄强:坚持新发展理念这个
郑备: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
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
6项任务5大举措 四川18部门
 
当前位置:
首 页 > 政务公开  

专利申请的撤回

作者:     来源:华律网      人气:3008     标签: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专利是发明创造者的权力,其可以运用,也可以放弃,包括在行使过程中的放弃。专利申请撤回可以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撤回申请的愿望,申请自到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在授权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在撤回专利申请时,申请人要向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一种表格,见附录。声明要逐项填写,要写明发明名称、申请 号和申请日,要有声明提交人(即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签章。当撤回手续合格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寄给申请人一份“手续合格通知书”;当撤回手续不合格 时,则寄给申请人一份"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当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提交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项专利申请已做好了公布的印刷准备工作,那么声明中提及的 该项专利申请将仍予以公布。


[1]
 
  【收藏】  【打印
在线咨询 | 广告宣传 | 项目合作 | 人才招聘 | 关于我们成都收账

版权所有: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 Copyright © 2015 www.kjxc.org
电话(Tel):028-86522922、86522335 传真(Fax):028-86522226 邮箱(Email):kjxc86522226@163.com
地址:四川省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22F(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蜀ICP备09015334号 技术支持:创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