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现行法定节假日有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11天法定节假日至多也算是中等水平。如果说要增加节假日,也不是没有增加的可能性,其空间还是挺大的。增加法定节假日,自然会引来一边倒的支持,对于放假,都会支持,就像发钱一样,肯定也是一边倒的支持。这是多多益善的好事,每一个人都喜欢。不过,从现行情况来看,在11天法定节假日基础上增加几个法定节假日,这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要知道,如果要增加,应该先增加除夕这个节假日,尽管民意也是一边倒支持,但同样今年的除夕放假也只是调节,并不是增加。
不管是元宵节,还是国家宪法日,设为国家法定假日,谁都喜欢,也会说上一大堆理由,可以从历史从现实从民生等角度进行阐述,但恐怕很难变成现实。毕竟要增加一天节假日,这不是一件小事,是需要多方论证的,其理由也不是只在“纸面上”进行论证,是要关系到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变化,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而一下子增加四天法定节假日,更是不太可能。
对于增加节假日,另一种说法就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这样的观点我们说过很多遍,所有的道理也都说清楚了,可仍然未能落实。
一边是对增加节假日的热望,一边是对带薪休假制度的热盼,这就是现状,而且民意的表达也已经是很清楚的事了,可“梦想成真”,却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年?
增加节假日,不要只凭热情,其实,如果说保护节日的角度来看,与其放假,还不如在这一天规定做些纪念活动来得实在,也更有传承意义,就像重阳节放假,又有多少人会回家看看呢?如果能够回家看看的,不用放假也会回去,回不去的或是不想回去的,再多放几天假也不会回去,有些人甚至连春节也没有回家,说是“恐归”,重阳节放假又怎么会回家看看呢?
落实带薪休假究竟有何难?什么时候才不会在增加节假日和落实带薪休假之间摇摆不定呢?这是需要我们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