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13岁的秀秀和16岁的小听成了云南金平县者米乡小翁寨村的主角。在鞭炮声中,他们举行了婚礼。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回家,结婚生子,这种现象在云南红河州金平县内,并不罕见。对于这种“早婚现象”,金平县副县长普红芳并未回避,“现象有,但政府一直在努力做工作改变。”(12月1日《京华时报 》)
结婚要达到法定年龄。按我国的法律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可云南金平却出现“新娘13岁新郎16岁”,而且当地“早婚现象”很是普遍,这让人惊讶。在我们的想象中,“早婚”多是因为贫穷,可当地却多是因为富裕,这颠覆了我们的想象。
“早婚”是违犯法律的,而未接受完义务教育辍学回家,也是违犯法律的,可在云南金平,法律的尊严早就被践踏了。想不读书就不读书,想结婚就结婚,法律在村民心目中一点地位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当地的风俗。在当地村民看来,“学的这些知识,够读书、写字和算账就足够了。”他们不需要多读书,更重要的是现在的生活不错,并不需要用知识来改变命运,出去打工,也只是玩玩,反正在家赚钱很容易。这种“小富即安”思想相当浓厚。
孩子辍学回家,这一方面是与当地浓郁的“读书无用论”有关,另一方面可能也与当地落后的教育有关。学校吸引不了学生,学生也就不想读书了,而不读书回家,早结婚就成为一种习惯性选择。尽管当地政府也在一直努力在做工作,为了让当地的孩子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政府、乡镇、学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控辍保学”,可事实上效果却并不好。其实,“早婚”的家庭未必幸福,一些“早婚者”也极想逃离,现在也有了离婚的案例。
如何破解金平“早婚”困局?在我看来,其一,哪怕再难,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违犯法律行为的村民应该让其受到法律的惩罚。虽然村民的法律意识不强,但最主要的原因则在于法律从来就没有在当地彰显过威力,村民又怎么会怕?对于违犯法律的“早婚者”和“辍学者”不要手软,让其受到法律的惩罚,只要有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就会吓退一部分“早婚者”;其二,要让“早婚者”付出代价。比如办摩托车驾驶证等其它方面的事,均受到牵制,不能什么事也没有;其三,要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其四,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其五,需要多组织村民培训,让村民看看外面的“世界”,开阔他们的眼界,使他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从而改变“早婚”的思维定势。
“控辍保学”对于“早婚”现象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却不能够治本。这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