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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教兴川促进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5-03-18 点击率:1294

各市(州)教育局、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外机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四川省科教兴 川促进会秉承“立足创新实践、融通国际智慧、服务国家战略”理 念,定位“建设西部教育开放高地、产出一流教育研究成果、打造 全国国际教育创新标杆”,联合四川国际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开 展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 作,推动四川国际教育创新发展,为四川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 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聚 焦教育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显 研究的创新性,创建和应用新理论、新方向、新方法、新技术,更 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撑,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服务,为全面推进我省国际教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

  二、课题管理

   2025年度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管理和结题参见《四川省高 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本次申报项目最终 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和自筹项目,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 额不超过0.5万元。

  申报课题由相关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 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 理规定。

  ()申请人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 有硕士学位。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 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年度项目申报。

  ()申请人不得以已经获得其他经费资助的相同、相近内容 申请2025年度课题。

  ()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课题(结题申请资料提交 日期应在43日之前)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 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结题要求

  ()中心2025年度重点课题完成期限为两年, 一般课题完 成期限为一年。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 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未按期完成的项目,将被做撤项处理,并原渠道退回已拨付资金。

  ()具体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撰写2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篇和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 采用或领导批示的政策建言1份;

  2.CSSCI  期刊论文1篇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 SCI  中 科院分区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中科院分区三区论文3篇。

  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撰写1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1篇和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用或 领导批示的政策建言1份;

  2.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SCI中科院分区四区论文篇。

  ()所有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 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国际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与四川省科教兴川 促进会2025年度立项课题”及课题名称和编号,并将“四川国际教 育发展研究中心”与“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列为成果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直接结题:专著1(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专报、采用、批示。

  ()所有研究报告须进行查重,重复率须低于10%

  ()所有两年完成的课题,在立项后第一年内须提交1份中期研究成果简报。

  五、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至20254318:00时止,由 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四川省科 教兴川促进会(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文档请发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1)一式4份、《科研诚 信责任承诺书》(附件3)1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 纸双面印 制,中缝装订;

  电子资料:《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所有申报 材料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打包按“单位+份数”的命名格式发 送至指定邮箱。

  课题申报所需申报材料从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官网 (/)  下载。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 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 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 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 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 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4.我会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28-86920986028-86522335

  邮箱:ke jiaoxingchuan@outlook.com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第二办公区一号楼22F

  邮政编码:610016


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科学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