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促进会能力建设,健全科研技术人才培育评价体系,完善技术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机制,规范技术人才评价行为,促进行业科研技术人才发展,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依据民政部第567号公告《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MZ/T 212-2024),将严格按照“非资格、非职称、市场化、行业参考”的原则,组织开展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并研究制定了《技术人才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促进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与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附件2、《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专业对照表》;
附件3、《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与等级评定申请表》。
技术人才水平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帅 联系电话:13880071727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三号楼3楼
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与等级评定管理办法.docx